受信业务

 1、授信及公开统一授信
  授信是指信用的授予,在金融业务中,通常指银行向客户有偿提供贷款、承兑等信用形式。
  公开统一授信指农业银行在对单一法人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就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额度内,能够便捷使用银行信用。
  对客户实行统一授信要做到四个方面的统一,即授信主体的统一,授信形式的统一,本、外币授信的统一,授信对象的统一。

2、授信业务的范围
  主要适应于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国际结算项下贸易融资、担保、信用卡透支等表内外信用形式。对单一法人客户授予的表内外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农业银行对其统一确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3、申请授信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实行公开统一授信的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
  (2) 社会形象良好;
  (3) 建立或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4) 经农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或AAA级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