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承兑

  
 
1、商业汇票及其分类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付款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票据。
  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承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
  以下业务均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承兑、贴现的有关内容。

  
2、承兑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 按照农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信用等级在AA级(含AA级)以上的企业或者没有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企业;
  (3)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4) 无欠息、无呆滞和呆帐贷款,或有负债无银行垫款;
  (5) 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并与承兑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备到期履行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6) 能够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商品购销合同;
  (7) 购销合同中约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8) 能够提供承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要求提供不低于20%的支付保证金(能交存100%保证金或采用符合条件的存单全额质押的除外)。
  (9) 出票人如具备交存100%保证金或以本营业单位存单(有止付证明)作全额质押等特殊情况的,以上第一、二、三、四项等承兑的基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3、承兑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
  
出票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可向开户行提交《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采取担保方式的要提供担保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实行贷款证的地区必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贷款证(卡);
  (3) 供销双方签订的合法商品购销合同;
  (4) 出票人及保证人上年度和承兑申请日最近月份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财务会计报表;
  (5) 出票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等担保资料,或是证明保证人资格和保证能力的有关材料,及担保人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

  
4、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
  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5、费用和罚息
  
办理承兑业务费用为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如到期申请人未能偿付票款,则承兑银行将按承兑合同每日收取万分之五的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