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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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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种类
技术改造贷款、基本建设贷款。
2、贷款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贷款方式
担保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4、贷款期限
技术改造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基本建设贷款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特殊情况需要超过10年的必须报总行批准,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5、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项目贷款,应在贷款到期日前30日,向开户行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担保人同意继续为其担保的书面证明。经有权人批准后,每笔贷款只准展期一次,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展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6、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
7、贷款条件
①借款人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②贷款使用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或落实了经开户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③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在其帐户内应保有不低于贷款余额10%的存款作为结算支付保证。自愿接受农业银行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如实向开户行提供有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④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⑤实行贷款证的地区,应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
⑥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⑦对办理担保贷款的,应有符合规定担保条件的保证人、抵押物或质物;
⑧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应有经国家机关批准的项目立项批文,并符合国务院规定的资本金比例。
8、借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①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或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有关批文;
②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③在开户行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证明;
④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资金来源落实的证明材料;
⑤申请外币贷款要提供借款人前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⑥与贷款相关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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